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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施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8-02-01 07:50:53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刘波  

参保居民不再有城里人和农村人之分

本报讯(记者 邵明亮)1月12日,家住威远县连界镇中峰村的村民周宗炳尝到了新医保政策带来的实惠。1月6日,他因患右侧腹股沟嵌顿疝转诊至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6天共花费手术费、治疗费等共计16259.41元,结算时通过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7389.02元,再通过大病保险报销 15.62元,最终周宗炳个人仅支付了8854.77元。

与原新农合政策相比,其报销比例提高了10%,药品目录种类大幅度扩大,自费比例降至10%。今年1月1日,内江正式施行《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一种名叫“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险种正式进入内江人民的生活,这意味着全市参保居民不再有城里人和农村人之分。

据了解,内江新施行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是将原来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二为一”,覆盖原来的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三类参保人群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以前新农合患者住院报账需要身份证和新农合本,不少新农合患者没有同时携带的习惯,导致跑冤枉路甚至无法报销。现在只需持一张社保卡,就可以直接刷卡入院。”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曾宏玲说,新的医保政策对原新农合患者而言,流程更优化,就医更便捷。

另一方面,新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还克服了原有医保的一些弊端:以前新农合缴费参保往往是以一个家庭一个村为单位,等到大家都交齐后,再层层上交,统一入网后才能报销。有的时候长达三四个月系统内没有新农合患者的信息,导致医院不能确定是否能够报销。而参保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后,居民马上就可以享受待遇。

“此次新实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采用的是‘一制两档’的实施方式。”内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政策咨询宣教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一制”,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流程、统一预算。而“两档”则分别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实行市级统筹调剂;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由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组成,实行市级统收统支。

据介绍,新旧政策最大的差异在于新政策实现了“六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医保目录、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定点管理和统一基金管理。

以统一保障待遇为例,一是统一门诊统筹定额标准,新政策门诊统筹待遇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50元;二是统一起付金标准,新政策统一按医院级别确定起付金;三是统一报销比例,三级甲等医疗机构60%、三级乙等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75%、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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