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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绕道还致乘客误机 成都一的哥被罚2000元

发布时间:2019-04-03 21:24:4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何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明海)从T2航站楼乘坐出租汽车到T1航站楼,收费60元!成都一的哥故意绕道致乘客误机,举报后被罚2000元,暂扣从业资格证十日的行政处罚。

3月19日晚,乘客谭先生从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乘坐出租汽车到T1航站楼,司机绕道行驶,耗时半个多小时,导致谭先生和所要乘坐的航班“擦肩而过”。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3月20日,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接乘客谭先生投诉称,由于不熟悉线路,他在T2航站楼乘坐出租汽车到T1航站楼,被驾驶员绕道跑上了机场高速,导致其错过时间办理登机手续,最终误机。

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线索,依靠技术手段,迅速锁定了车牌号为川ATF98*的出租汽车,在后续调查中,当事驾驶员刘某承认,因为想多收点车费而故意绕道行驶,收费60元。

经核查,当事驾驶员刘某在驾驶川ATF98*号出租汽车营运过程中,未经乘客同意绕道行驶违规行为属实,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八)项,对刘某处以罚款2000 元人民币,暂扣从业资格证十日的行政处罚。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乘客朋友,在不熟悉出行线路时,可以通过查看手机地图等方式了解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12328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规章制度、热忱做好服务工作才是获得劳动报酬的“不二法门”,如果像刘某这样心存侥幸“走偏门”,那么等待你的必然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自2019年2月起,成都开始常态化开展五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专项整治,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在整治期间将加大打击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期间出现《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如车内外卫生状况差,驾驶员不文明行车,在车内吸烟或行车时拨打、接听电话,不按规定出具票据等,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出现拒载、绕道、议价、强迫组合乘客、在营运站点不服从调派等,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并处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0日。

同时,执法总队抽调执法人员加强火车北站、火车东站站点执法力量,按照不定时工作制,全面充实夜间及节假日时段的执法力量,使从严整治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

3月18日至4月1日,执法总队对违反相关规定的70名驾驶员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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