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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偷越国境……泸州张虎跃等16人涉黑案宣判

发布时间:2018-09-06 21:03:2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何勇  记者:刘春华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9月6日上午,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张虎跃等16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2013年下半年起,张虎跃纠集刘兆强、温江清、赵斌、李迟等无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在合江县开设赌场,并安排温江清、赵斌对赌场进行管理,维护赌场秩序,牟取非法利益。自2014年12月起,张虎跃又纠集梁朔玮等无业人员涉足非法采砂行业,并于2015年5月成立了龙聚石材公司,非法采砂牟取巨额利益。

张虎跃制定了严格的纪律规约,约束组织成员,违者予以处罚。通过实施了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偷越国境等违法犯罪活动,张虎跃等人逐步扩大名声和影响,在社会上逞强立威,造成一人死亡、三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并从中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用于维系组织的犯罪活动及该组织的生存发展,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以张虎跃为组织者、领导者,刘兆强、梁朔玮、温江清、赵斌、李迟5人为积极参加者,其余10名被告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经一审审理,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虎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张虎跃限制减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兆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五千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梁朔玮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八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偷越国境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迟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五千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赵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温江清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罪,分别判处十一年三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对被告人张虎跃等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该案判决坚持了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贯彻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人民法院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坚持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图由泸州中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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