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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企奖金津贴补贴全部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发布时间:2019-01-04 16:07:2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何勇  记者:刘春华

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

工资分配向生产一线和高技能人才倾斜

陈泉告诉记者,按照改革要求,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业绩为导向,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并结合企业经济效益,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同时,积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完善科研人员收入与科技成果、创新绩效挂钩的奖励制度,提高研发团队及重要贡献人员分享科技成果转化转让净收益的比例,鼓励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对行业领军人才、高端特聘人才、核心研发人员,以及新招录的高层次和硕士以上人才,探索实行利润分享、项目分红、岗位分红等市场化薪酬制度。 此外,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福利性项目不得增加,出现亏损的要缩减福利性项目。

工资分配信息向社会公开

企业超发工资超过比例将扣负责人绩效年薪

据介绍,改革措施还强化了对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督检查。明确要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要求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国有企业定期向社会如实披露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情况。

此外,强化了对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 对企业存在超提、超发工资总额及其他违规行为的,扣回违规发放的工资总额,同额度核减企业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并视违规情形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超提、超发及违规列支金额超过清算可发工资总额5%(含)以上10%以内的,扣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10%的绩效年薪;企业超提超发及违规列支金额在10%(含)以上的,同比例扣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绩效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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