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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少女洗澡 男子被判赔偿物质及精神损失2.3万

发布时间:2019-04-05 21:46:3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何勇  

四川在线消息(何恩乾 记者 张庭铭)近日,旺苍县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一起偷拍他人洗澡的侵犯隐私权案件,最终由侵权人赔偿受害人物质和精神损失2.3万元。

2018年10月13日,张某受雇在旺苍县某企业洗澡堂外洗瓷砖,见年仅18岁的小芳(化名)正在女浴室洗澡,便用手机偷拍。小芳发现张某的行为后用短信告知父亲。小芳父亲一听怒火中烧,赶来与张某发生争执。小芳随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带走张某,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后经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诊断,小芳为紧张状态、急性应激反应可能性大,且患有中度抑郁症状,住院医疗费共花去2469元。

之后,小芳要求张某道歉,并赔偿损失。遭到拒绝后,小芳向旺苍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其医疗费2469元、精神损失费30000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近日,旺苍县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双方律师就小芳的精神损失30000元的主张能否受到法律支持展开辩论。

张某的委托律师认为,张某偷拍小芳洗澡视频属实,偷拍后没传播,小芳虽有轻度抑郁但不构成伤残,小芳所主张的精神损害请求不应得到支持,请求法庭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小芳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张某违反社会公德,偷拍小芳洗澡是一种典型的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依法应当对小芳承担精神损失,以抚慰小芳内心创伤。小芳的代理律师的观点当庭受到法官支持。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由张某当庭向小芳出具书面认错书、赔礼道歉,赔偿小芳因隐私权受到侵犯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车旅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3万元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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