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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 男子开网店卖“笑气”被抓

发布时间:2019-05-14 13:42:0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何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唐子晴 任鸿)买“笑气”合法,用“笑气”吸毒不合法。近日,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经营“笑气”(一氧化二氮)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唐某于2016年-2017年期间在开设网店销售“笑气”,初步查明其非法销售“笑气”金额已达8万余元。

“笑气”到底是啥?据了解,“笑气”是一种无色、甜味的氧化剂,主要用于医用麻醉和糕点发泡,吸食“笑气”可使人产生幻觉和欣快感。近年来,“笑气”被一些吸毒人员当做毒品替代品滥用,但因其未被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难以进行有效监管,易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为加强对“笑气”的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在2015年将其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该案是武侯区公安机关查办的系列非法经营“笑气”案件之一。针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武侯区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积极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的侦查取证,使得案件成功办理。同时武侯区检察院针对案件反映出的监管问题,向武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宣告检察建议,要求全面摸排辖区“笑气”经营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采取多种方式,踩准时间节点,加大对禁毒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群众不了解的新型毒品的普及力度。” 武侯区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将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和禁毒工作,积极推动检察官禁毒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向群众传授识毒、防毒、拒毒知识,动员群众参与禁毒工作,营造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和全民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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