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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6-06 13:59:32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何勇  记者:史晓露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史晓露)6月6日,记者从巴中市纪委监委官网获悉,当天,巴中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原巴中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万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011年至2017年,赵万国在担任原巴中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安排单位工作人员以虚列支出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违规接待、公款吃喝和滥发津补贴、福利。同时,赵万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赵万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起诉。

二、巴州区政协城环资委正科级干部刘德林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的问题。2012年至2016年, 刘德林在担任巴州区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名义、“打牌垫底”方式所送现金。2019年3月,刘德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三、通江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杨级滥发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杨级在担任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滥发津补贴、值班加班费和各类奖金,超标准、重复报销差旅费。2019年4月,杨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四、平昌县元石镇秋风村党支部书记胡光超、村主任李多志、村文书王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其所送礼金的问题。2017年8月,胡光超、李多志、王毅接受易地扶贫搬迁施工方负责人李某的宴请,并收受李某所送的红包。同时,3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4月,胡光超、李多志、王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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