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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9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 都通过“一卡通”发

发布时间:2019-06-14 21:36:5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何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罗之飏)6月14,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根据此前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从今年7月起,四川省明确的19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中,发放给个人的资金将全部实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今年12月31日前,除中央或省特别规定发放渠道的资金外,四川各市(州)、县(市、区)本地区发放到人到户的其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也将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范围。

在实施步骤上,《方案》要求首先明确补贴对象。由四川市县业务管理部门按资金项目,确定本级补贴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号码、补贴标准、发放时间等信息。市(州)业务管理部门分项目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并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其次,比对人员信息。由四川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对象信息与社会保障卡发卡信息进行比对,补充完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和发卡银行名称等,对未办理社会保障卡人员进行标注,并将相关信息反馈业务管理部门。

最后,完善发放手续。由四川各市(州)业务管理部门将比对结果逐级下发,通知未办卡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社会保障卡,及时补充社会保障卡相关信息,并将完善后的全部人员信息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再次比对,确保准确无误。同时,由四川各市县业务管理部门确定本级补贴资金发放的合作银行,并按照资金发放时间,及时向合作银行提供核对准确的补贴对象信息。

在资金发放上,《方案》明确实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采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由市县业务管理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预算安排,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授权支付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审核用款计划后,由业务管理部门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合作银行,再由合作银行及时划入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相关银行机构不得在补贴资金发放业务中额外收取费用。实行社保基金专户管理(城乡医疗救助)、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目标价格)的补贴资金,其资金划拨方式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并及时划入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2018年9月,财政厅会同四川省纪委、省监委等部门在凉山、乐山和内江三个市(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试点。截至今年5月底,三个试点地区社保卡常住人口覆盖率均达到100%,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建成并运行,累计通过社保卡发放补贴资金共计18.52亿元、受益群众120.76万人,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全面实施社保卡“一卡通”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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