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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4元工资拖欠10年 “老赖”被拘留3天后写悔过书……

发布时间:2019-12-16 17:00:4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何勇  

四川在线消息(田明曜 彭屏 记者 刘春华)12月13日,谭某某终于拿到被拖欠了10年之久的4284元劳务工资尾款,激动得一再对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执行干警说谢谢。

2008年,张某承包了宜宾市翠屏区某酒店的装修工程,并雇佣了谭某某作为粉刷工人。装修工程完工后,张某与谭某进行了清算,差欠工资20300元。2009年1月24日,张某打了张欠条,并承诺当年底前付清20300元。到了年底,张某称某酒店未支付钱款,因此一直拖欠工资。谭某数次找到张某追收未果,便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张某于10日内付清拖欠谭某的工资20300元,但张某未履行已生效判决书规定的义务。

2011年,谭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1年和2012年,张某向谭某共计支付了13000,承诺剩余7450元(含息)于2012年8月31日之前给付。两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然而直到2019年,10年过去,张某拖欠谭某的7450元工资还未给付。2019年8月,谭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承办法官通过强制手段,执行到位3166元,还欠4284元。

此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到庭,但张某用不接电话、拉黑法官号码等方式躲避执行。12月10日上午,承办法官和法警到张某家中守候,终于等到钓鱼归来的张某。承办法官随即将其传唤到法院,通过再次释法明理及告知权利义务,张某仍表示无力履行。鉴于张某拒不执行的行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12月13日,张某被拘留3天后,终于认识到了错误,当场书写了具结悔过书,并委托家属向谭某支付了拖欠的劳务工资尾款4284元。结案后,法院提前解除了对其的拘留决定。

12月13日,翠屏区法院在冬季执行战役中执结一起劳务报酬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张某在被司法拘留3天后,委托家属支付了拖欠10年之久的劳务工资尾款42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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